青白江区大同小学2022暑期托管服务方案
青白江区大同小学2022暑期托管服务方案
为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切实解决小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大同小学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引导和帮助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意义的暑假。
一、服务对象
暑期家长有看护困难的1-5年级小学生。重点照顾双职工家庭、外来务工家庭。
二、服务时间
2022年暑期共举办两期,每期两周(不含双休日),托管时间为8:30——17:00。
第一期:7月11日——7月22日
第二期:7月25日——8月05日
三、服务内容安排
四、班级设置
按年级分班,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0人左右,低于30人暂不开班。
五、服务收费
坚持“公益、自愿”原则,A类半天型按照500元/人·期的收费标准(不含保险费),保险费2元/人·天;B类全天型按照800元/人·期的收费标准(不含午餐费和保险费)午餐15元/人·天,保险费2元/人·天。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相关费用可适当减免。
六、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扫描下面二维码,填写时间截止7月4日。
2.现场缴费确认时间:7月5日8:30-16:00,名单确认最终以现场缴费为准。
青白江区大同小学2022暑期托管
告家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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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们:
为保证您孩子在暑托班的学习和生活安全健康,并提高他们自我保护的认识和能力,我们将以下注意事项告知您并请您配合,以便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创建快乐成长的良好环境。
一、暑期托管是为解决小学生无人看护,学业无人辅导而开设,旨在培养孩子了解社会、融入社会的能力,给孩子充分的生活关怀和心理关怀,提升孩子自主学习、团队合作、主动思考的能力,帮助孩子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为今后的学习生活打下良好基础。
二、托管班招募经验丰富的带班老师、志愿者共同管理,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成长服务。各位家长可与具体工作人员沟通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
三、请各位家长认真填写孩子的真实情况,如孩子有其他特殊状况但不限于健康状况、心理因素等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工作人员。
四、各位家长在暑托期间每日注意接送,保证孩子上学途中安全,并在结束后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回子女。确需他人代接以及有其他待殊情况的,须提前与带班老师及时对接沟通。
五、各位家长应配合暑托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家长与孩子不去中高风险区域,做好个人防护,做好健康管理。亮码测温无异常后进入校园,家长原则上不进校。
六、各位家长应教育子女遵守暑托班各项规定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做任何危险动作或可能伤害其他同学的行为。为避免暑托班之外的食物引发不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请各位家长勿让孩子将食物带进暑托班。
七、学生因事因病不能来暑托班,家长请提前与带班老师请假并告知情况。
最后,感谢各位家长对暑托班的大力支持,我们将竭尽全方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让您满意安心。
青白江区大同小学校
2022年6月29日
青白江区大同小学学生暑期入托协议书
(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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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受托方):青白江区大同小学校
乙方(委托方):
乙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将现就读于 小学 年级 班级的被监护人(以下简称学生)交由甲方,接受甲方提供的托管、保险等服务。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期限
甲方同意接收学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天8:30-11:30,不含双休日),由甲方履行对学生的托管责任,为学生提供暑托班规定的各项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建立家长联络制度,如遇特殊情况,应与家长保持联系。
2. 甲方应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问题,甲方工作人员须认真检查学生入托、离托登记情况。
3. 甲方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工作举措,指定并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学生身体健康。
4. . 甲方应制定暑托班相关管理制度并要求学生严格守,安排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经甲方教育后仍不能改正的学生,甲方有权做出必要的处理,有权决定提前终止本协议。
5. 甲方在接受报名时,可向乙方收取代办费用,用于学生保险等相关费用支出。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与甲方共同承担教育学生的责任。配合甲方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教育学生遵守托班学习期间的有关规定,不擅自外出、脱离甲方管理。原则上,入托期间学生不得无故缺勤或参加其他线下聚集的培训、出游等活动。因学生擅自脱离管理发生意外故而致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且甲方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2. 学生如有重大疾病或先天性疾病(如心脏病、癫痫等)、传染性疾病或药物、食物过敏史以及体温异常等特殊健康情况乙方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并在学生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因乙方刻意隐瞒重大疾病、情绪或行为方面的问题造成意外发生及学生本人或他人人身受损的,后果应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学生及家长健康承诺书》,确保学生入托前完成14天的自我健康管理要求,并配合甲方做好在班期间学生健康每日申报管理工作。
4. 乙方应积极主动保持与甲方的联系和配合,如果发生地址、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对甲方的管理有建议和监督权。
5. 乙方须教育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钱物。若因学生保管不善丢失钱物,非甲方管理责任原因的,甲方应积极帮助学生寻找。如缺乏线索找寻未果,甲方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6. 入托期间,乙方不得为学生佩戴任何贵重首饰;不携带智能手机(如确需携带的,可报到时交由管理老师代为保管);不携带贵重物品及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金饰、项链、手链、刀、剪、有毒及具有危险性的玩具和用具等,否则,若发生贵重物品的遗失或危险物品所造成的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7. 乙方作为学生监护人,应对学生损坏或破坏暑托班的公共财务承担赔偿责任。
8. 乙方应于报名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入托费用,逾期则视为退托,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暑托班开班后不再退还托管费。
三、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 乙方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甲方已尽到管理义务,但学生不服从甲方管理而发生安全问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 学生在接受托管期间如服用药品一般应遵照医嘱进行并通知甲方。托管期间若出现较重疾病或其它需要紧急救助情况的,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许可的情况下协助进行应急处理。
3. 对不服从甲方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斗殴对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循法律途径解决。
四、其他
1. 本协议自甲方代表人、乙方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捺印之日起正式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有权代表人: 有权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青白江区大同小学学生暑期入托协议书
(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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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受托方):青白江区大同小学校
乙方(委托方):
乙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将现就读于 小学 年级 班级的被监护人(以下简称学生)交由甲方,接受甲方提供的托管、午餐等服务。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期限
甲方同意接收学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天8:30-17:00,不含双休日),由甲方履行对学生的托管责任,为学生提供暑托班规定的各项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建立家长联络制度,如遇特殊情况,应与家长保持联系。
2. 甲方应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问题,甲方工作人员须认真检查学生入托、离托登记情况。
3. 甲方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工作举措,指定并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学生身体健康。
4. . 甲方应制定暑托班相关管理制度并要求学生严格守,安排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经甲方教育后仍不能改正的学生,甲方有权做出必要的处理,有权决定提前终止本协议。
5. 甲方在接受报名时,可向乙方收取代办费用,用于学生保险午餐等相关费用支出。
6.甲方午餐膳食结构合理,保障菜品质量和安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与甲方共同承担教育学生的责任。配合甲方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教育学生遵守托班学习期间的有关规定,不擅自外出、脱离甲方管理。原则上,入托期间学生不得无故缺勤或参加其他线下聚集的培训、出游等活动。因学生擅自脱离管理发生意外故而致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且甲方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2. 学生如有重大疾病或先天性疾病(如心脏病、癫痫等)、传染性疾病或药物、食物过敏史以及体温异常等特殊健康情况乙方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并在学生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因乙方刻意隐瞒重大疾病、情绪或行为方面的问题造成意外发生及学生本人或他人人身受损的,后果应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学生及家长健康承诺书》,确保学生入托前完成14天的自我健康管理要求,并配合甲方做好在班期间学生健康每日申报管理工作。
4. 乙方应积极主动保持与甲方的联系和配合,如果发生地址、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对甲方的管理有建议和监督权。
5. 乙方须教育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钱物。若因学生保管不善丢失钱物,非甲方管理责任原因的,甲方应积极帮助学生寻找。如缺乏线索找寻未果,甲方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6. 入托期间,乙方不得为学生佩戴任何贵重首饰;不携带智能手机(如确需携带的,可报到时交由管理老师代为保管);不携带贵重物品及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金饰、项链、手链、刀、剪、有毒及具有危险性的玩具和用具等,否则,若发生贵重物品的遗失或危险物品所造成的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7. 乙方作为学生监护人,应对学生损坏或破坏暑托班的公共财务承担赔偿责任。
8. 乙方应于报名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入托费用,逾期则视为退托,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暑托班开班后不再退还托管费。
三、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 乙方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甲方已尽到管理义务,但学生不服从甲方管理而发生安全问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 学生在接受托管期间如服用药品一般应遵照医嘱进行并通知甲方。托管期间若出现较重疾病或其它需要紧急救助情况的,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许可的情况下协助进行应急处理。
3. 对不服从甲方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斗殴对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循法律途径解决。
四、其他
1. 本协议自甲方代表人、乙方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捺印之日起正式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有权代表人: 有权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021年7月 日
撰稿:教务处
编辑:王 洁
审核:张胜清